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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 重教育 善帮扶——海珠区开创社区矫正工作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时间:2018-06-22 18:47:00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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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电视、报刊、网络等广州各大媒体先后对海珠区近年来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多方面深入详细的报道,其中《新快报》进行了专版报道;广州电视台移动频道对海珠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5500多辆公交车上共11000台公交电视平台和全市600栋办公、商业楼宇1000多台电视平台的“城市政闻栏目”进行了一周7天持续性的滚动播放;广州日报、信息时报、广州市政府网、广州普法网、“海珠发布”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也先后多次进行了详细报道。 

  一、监督管理有保障

  (一)构建合力机制 

  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海珠区司法局主动走访,定期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团区委等部门专题研究社区矫正工作,细化成员单位职责,强化矫正职能,实现优势互补,有效解决执法资源分散等问题。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于2016年5月印发了《海珠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集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形成相互衔接、联动互补、信息共享的工作局面。三是健全队伍建设机制。每季度分别对负责社矫工作的干部和专职人员召开社矫工作例会,通报每季度工作情况,对工作难点和最新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司法社工开展业务交流座谈会,先后邀请我局领导、社工督导、心理咨询师对社工进行授课培训。通过开展以上“三支队伍”的队伍管理、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经验交流,确保他们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能懂政策、有措施、善管理。 

  (二)落实监管机制 

  一是抓好监督管理。每月定期组织基层司法所全面核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做到每人一档,有人有档,有档有人,情况清、底数明;于2016年3月起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电子手环监控,对于故意损坏、拆卸、摘除等逃避电子手环监管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扣分或警告,从而确保辖内社区服刑人员始终在可管控范围内,防止脱管漏管。自2017年5月起全面铺开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限制出境“双报备”工作,除定期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报备外,遇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还专门到公安机关进行不定期社区服刑人员违法出境核查,对核查发现隐瞒不报告持有出入境证照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予以扣分或警告。自2016年以来,共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107次,依法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8宗,强化了社区矫正执法力度,在社区服刑人员中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二是抓好入解矫教育。入矫时,区司法局社矫安帮科、基层司法所对每一位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先后进行认罪悔罪教育、权利义务教育、社区矫正告知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使其及时清楚社区矫正常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解矫时,司法所会合驻区警察、驻街检察官、村居干部等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对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总结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转变、矫正表现、矫正效果等情况,并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已让其做好正式回归社会的心理准备。通过强化入解矫的教育,力求使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明身份、服监管;解矫时重新生、守法纪。 

  二、教育矫正有特色 

  (一)开展“震慑教育” 

  一是开展“入矫第一课”。海珠区司法局于2018年4月率先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第一课”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此次活动由分管副局长亲自进行警示教育,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均派员参加。目前已形成了每两月一次的集中警示教育学习制度,使每一位服刑人员认知身份,真心服刑;心存敬畏,认罪悔罪;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珍惜自由,追求新生。二是开展学法考试。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精心编印广州市首份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案例学习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手册》,派发给在册全部社区服刑人员,并组织其统一进行学法考试,其中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与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别进行,对考试不合格者要求重考并作扣分处理,做到社区服刑人员学法考试全覆盖,切实使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学法、知法、守法。三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精心挑选6个典型收监案例编印成《海珠区社区矫正教育学习案例》,在接收宣告当天派发给社区服刑人员,要求他们认真学习并写下读后感;以收监案例为典型开展专题“震慑教育”活动;自2016年起,共开展专题震慑教育警示学习8场,均取得良好的震慑效果。 

  (二)开展“灵魂教育” 

  一是实现了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基地多元化。积极建立健全两级管理机制,形成区、街两级完善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基地以提高教育矫正工作成效。截至今年5月份,共建立区街两级教育学习基地23个。18条街道建立有洲头咀抗英纪念广场、昌岗街图书馆、龙凤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19个教育学习基地,做到每条街道至少有一个教育学习基地;区级教育学习基地有邓世昌纪念馆、潘鹤雕塑园、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以及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区级教育学习基地数量居全市各区之首。社区服务基地方面,建立有海印公园、庄头公园、上涌果树公园、海幢寺4个大型区级服务基地,街级建立有大元帅府广场、洲头咀慈爱养老院等207个社区服务基地,社区服务基地数量居全市之首。今年1—5月份,共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90次,参加人数高达2200多人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社区服务共计819人次,社区服务时长累计超过3200小时。二是实现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内容多元化。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潘鹤雕塑园开展禁毒教育、到邓世昌纪念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到区博物馆参观法治楹联展览、到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参观法治景观、到养老院进行义务服务、到公共场所清理乱停乱摆的共享单车、到公园开展清洁卫生等,通过不同形式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全方位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重新塑造他们的人格,改变他们的灵魂,使他们改造成为良好公民。三是打造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特色。专门在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立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基地,定期在该基地组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读书活动、观看法治电影、聆听文化讲座、参观各种展览等形式丰富的活动;于今年5月组织14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长到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开展“法治正人心,书香润心灵”学习教育活动,先后进行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如何做一个合格家长”座谈会和读书分享会,活动结束后14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长纷纷自愿办理了读者证,并表示以后会经常去该图书馆接受书香熏陶。因海珠区未成年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特色鲜明,今年2月,海珠区司法局社矫安帮科负责人受邀到北京新华社参加网络访谈节目录制,并就未成年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作经验介绍。          

  三、帮扶助困有成效 

  (一)广泛发动部门联动 

  一是落实各类保障政策。与区民政局紧密联系,充分落实“两类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特困“两类人员”供养政策、困难“两类人员”医疗救助政策,确保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困难“两类人员”得到最基本的生活和医疗保障,帮助其渡过难关,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帮助提高就业技能。每年与区人社局联合举办大型职业培训讲座,本着“本人自愿、政府组织、免费培训”的原则,对没有自谋职业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免费的职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培训,旨在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保障基本生活。据统计,近三年,海珠区司法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协助困难“两类人员”办理临时生活救济143宗,协助办理低保47人,成功推荐42名困难“两类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1名辍学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重返校园。 

  (二)广泛整合各类资源 

  一是整合内部资源帮扶助困。与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动,整合内部资源为“两类人员”帮扶助困。2017年,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小辉,耳部患疾,基本听不到外界的声音,为此经常遭到同学们的取笑,又因犯罪而辍学,常在社会上流离浪荡。得知小辉的情况后,海珠区司法局除了引入社工对小辉进行心理疏导外,还积极联动团区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不仅为小辉筹集到耳部手术费用,使其耳部功能基本恢复,还帮助小辉得以重返校园,再圆上学梦。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帮扶助困。海珠区司法局注重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帮扶工作。2018年5月,为帮助一名非广州市户籍的患重病的在册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凑集治疗费用,区司法局积极联系社会慈善机构、社工组织发动捐赠,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也纷纷带头捐款,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果,最终为该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筹集到5万多元,解决了他筹集手术费的燃眉之急。该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和他母亲深受感动,深深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表示一定好好改造。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海珠区司法局通过自筹资金和发动社会资源,先后向困难“两类人员”帮扶多达1226人次,涉及金额约29.45万元。 

  新时代,新要求,海珠区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成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构建法治平安广州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