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海珠动态 > 部门要闻

海珠区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衔接工作

时间:2018-07-30 09:43:00 阅读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海珠区司法局和海珠区法院正式出台了《海珠区司法局 海珠区法院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规定》(以下简称《司法确认规定》),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衔接工作。 

  我局和区法院在长期司法确认工作实践与探索的基础上,经过共同会商、初稿、征求意见、专题审议等程序,以“调解优先、便民利民、自愿申请、依法确认”为工作原则,在简化申请受理文书、建立一站式微信受理平台、推行社区居委会推荐公民代理等方面作大胆尝试与创新,全方位畅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大力维护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简化申请受理文书。取消不必要的文书,仅保留了《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证明》两项必要文书,同时简化文书内容,制定通用模板,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机制有效落实。 

  二是建立一站式微信受理平台。我局定期更新各调委会司法确认联系人名单报送法院,实现各调委会司法确认联系人与法院司法确认经办人的直接对接。局利用互联网快速、便捷优势与法院建立申请司法确认的微信受理通道,调委会联系人通过网络提交各类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前置审查,随后当事人只需跑一趟法院就可以拿到司法确认书,解决了以往为提交和拿取材料文书而来回奔波的困扰,为当事人省时省力。 

  三是推行社区居委会推荐公民代理。以往,当调解当事人人数众多时,很多时候会因部分当事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导致不能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执行力得不到保障。针对上述情况,我局与区法院达成共识,对涉及多人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推行通过社区居委会推荐公民代理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代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更便捷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